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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光:自舞臺逆方向投射的光(如頂光、橋光等反向照射),可勾畫出人物、景稱的輪廓,增強立體感和透明感,也可作為特定光源。耳光:位于臺口外兩側,斜投于舞臺的光,分為上下數層,主要輔助面光,加強面部照明,增加人物、景物的立體感。橋光:在舞臺兩側天橋處投向舞臺的光,主要用于輔助柱光,增強立體感,也用于其他光位不便投射的方位,也可作為特定光源。
舞臺燈光的使用原則:強度(指燈光的亮度):必須有足夠的燈光,使觀眾能夠看到顏色、外表和細節(jié)。分配:包括燈光的使用分配和射向舞臺的方向分配,主體必須與配角和背景與明顯不同(顏色)可亮度區(qū)別。橋光:在舞臺兩側天橋處投向舞臺的光,主要用于輔助柱光,增強立體感,也用于其他光位不便投射的方位,也可作為特定光源。面光:自觀眾頂部正面投向舞臺的光,主要作用為人物正面照明及整臺基本光鋪染。柱光(又稱側光):自臺口內兩側投射的光,主要用于人物或景物的兩側面照明,增加立體感、輪廓感。
舞臺燈光的控制系統(tǒng)須能有效地控制和調配全部燈具并產生諧調的藝術效果。它由電源配電板、調光器及總控制臺三個部分組成。追光燈:是舞臺燈光的燈具,特點是亮度高、運用透鏡成像,可呈現清晰光斑,通過調節(jié)焦距,又可改變光斑虛實。頂光:自舞臺上方投向舞臺的光,由前到后分為一排頂光、二排頂光、三排頂光……等,主要用于舞臺普遍照明,增強舞臺照度,并且有很多景物、道具的照射,主要靠頂光去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