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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吊的十種不能懸掛物品的情況:
1.如果負載超過,不要提升;即當物體重量超過平衡吊負荷時,不能起吊;
2.昏暗燈光不吊,不明重量不吊;
3.吊索、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起吊物體應固定牢固,避免中途墜落;
4.平衡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而不吊掛的;起吊過程中的重物不能處理。如果需要加工,重物應該落地。
5.斜拉、斜掛而不吊;如果要起吊的物品放置不整齊,司機不能操作起重機。
6.人站在工件上或移動工件上的物體時不吊;當工件上有移動物體時,會有很大的安全隱患,此時機器無法運行。
7.氧氣瓶、發(fā)生器等品未懸掛的;有安全隱患。
8.帶有棱角、擋口的物體未加墊(防止鋼絲繩磨損或割傷)未懸掛;
9.埋在地下的物體未采取措施將其抬起的;埋在地下的物體不能被舉起,因為有許多未知的情況。
10.指揮信號不明,指揮未懸掛,司機操作起重機時應嚴格遵守指揮。
對于平衡吊來說,工作水平是反映機器的繁忙工作時間和全負荷的起重作用。我們可以看到,工作水平低,可能是嚴重的平衡吊,高水平的工作,也可能有一個輕型平衡吊,不能認為高層次的工作是重,低光水平。
此外,平衡吊的工作級別不取決于平衡吊的重量,而是取決于負載和負載頻率變化和平衡吊繁忙程度。也就是說,平衡吊的起重量是指該設備質(zhì)量的一次提升重量,和工作水平該平衡吊的綜合工作特性參數(shù)。
起動及停止時扭擺有兩種情況:一側(cè)電機損壞且制動失效;一側(cè)端梁主動輪摩擦力偏小或懸空。對電機損壞且制動失效的情況可采取更換或修復電動機及調(diào)整制動得到解決。
對主動輪懸空引起的起動與停止時扭擺有兩種情況:一是因安裝造成工字鋼下翼緣不平,使工字鋼軌道踏面與端梁主動輪不能有效接觸;二是工字鋼本身存在偏差,如果偏差造成內(nèi)檔尺寸太的一側(cè)恰好是主動輪運行的一側(cè).也能造成主動輪與工字鋼軌道踏面接觸不良。不論哪種情況,在起動時由于主動輪不能與工字鋼軌道踏面接觸.主動輪轉(zhuǎn)動但不能有效行走而出現(xiàn)滯后。當另一側(cè)行走一段距離后打滑的一側(cè)被帶動行走。當停止時,打滑的一側(cè)主動輪雖已停止轉(zhuǎn)動,但起制動作用的主動輪與工字鋼軌道踏面接觸不良,無足夠的摩擦力,在慣性的作用下繼續(xù)前行,仍會出現(xiàn)扭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