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GB18401中的產品類別如何區(qū)分和標注?
GB18401中的類別為服裝的安全級別,它分為A類、B類、C類。
A類:嬰幼兒紡織產品應符合A類要求。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年齡在36個月及以下的嬰幼兒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如尿布、內衣、圍嘴兒、睡衣、手套、襪子、帽子、外衣、床上用品等必須達到A類標準,嬰幼兒紡織產品必須在使用說明上標注“嬰幼兒用品”字樣。
B類: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產品至少應符合B類標準。這類紡織產品指的是在穿著和使用時,大部分面積直接與人體皮膚接觸的產品,如內衣、襯衣、T恤、裙子、褲子、襪子等。
C類: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產品至少應符合C類標準,如冬天穿的厚外套、大衣、羽絨服、厚褲子等。
歐盟新版RoHS要求及應對
歐盟RoHS,綠色產品管理體系培訓
綠色產品管理體系培訓對企業(yè)的影響是什么?歐盟新版RoHS指令對企業(yè)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這些是眾多需要滿足歐盟新版RoHS指令要求企業(yè)所面對的困惑。
了解/掌握新版RoHS指令(2011/65/EU)中范圍擴展和多個術語增加
了解產品符合性評估要求和市場監(jiān)管機制
了解作為制造商(Manufacturer)所賦予的義務
了解產品加貼CE標志的規(guī)則和條件
更清楚地理解并符合2011/65/EU的要求,終滿足客戶及市場要求
GP/有害物質過程管理體系內審員
企業(yè)供應鏈管理人員
采購人員、工程技術人員
任何需要學習EU RoHS,滿足客戶要求的人員
章 RoHS符合現(xiàn)狀及修訂背景
第二章 RoHS 2指令對企業(yè)的影響
第三章 RoHS 2內容詳解及與原版比較
第四章 歐盟決議768/EC附件II 模式A
兒童產品、兒童護理品、兒童玩具,具體怎么定義?
1. 兒童產品是指為12歲及12歲以下兒童設計的和使用的消費品。
2. 兒童護理品是指為3歲及3歲以下兒童設計的產品,是為其入睡或喂食,或幫助吮吸或的消費品。
3. 兒童玩具是指為12歲及12歲以下兒童設計的,用于兒童玩耍的消費品。
兒童產品的定義是什么?如何劃定年齡界限?
“兒童產品”指主要為不超過12歲兒童的使用而設計的消費產品。在確認某一消費產品是否主要為不超過12歲的兒童使用時,應參照下列因素:
1. 制造商關于產品用途的聲明(如果該聲明具有合理性),包括產品上的標識。
2. 產品在包裝、展示、促銷或廣告等方面是否表明該產品適合不超過12歲的兒童使用。消費者是否普遍認為該產品適合不超過12歲的兒童使用。
3. 工作人員于2002年9月發(fā)布的《年齡劃分指南》以及后來發(fā)布的類似指南。
嬰童GB 31701-2015測試
中國市場的嬰童紡織品強制性檢測
東莞市精銳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為您提供的嬰幼兒紡織產品檢測及咨詢服務,為您您排憂解難。
隨著中國強制性國家標準GB 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正式實施,中國有了針對嬰童紡織產品監(jiān)管的依據(jù)。面對日益頻繁的國家質量監(jiān)督管理抽查,嬰童紡織企業(yè)“如何確保產品符合GB 31701”的要求,已成為企業(yè)贏得市場的關鍵。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市場的具體要求差異較大,有些甚至是毫無可比性,因此,食品接觸產品在進入不同市場時需要針對不同市場的具體要求分別評估其合規(guī)性。
服務內容
一、適用范圍
1. 年齡在36個月及以下的嬰幼兒穿著及使用的紡織產品
2. 年齡在3歲以上14歲以下的兒童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
二、針對產品
中國境內生產和銷售的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
三、適用對象
生產商、品牌商、銷售商、進口商
四、技術標準
強制性國家標準、安全性能
五、檢測項目
標識標志,纖維成分含量,GB 18401全套(pH值,偶氮染料,甲醛等), 耐濕摩擦色牢度,重金屬(鉛,鎘),鄰二甲酸酯,燃燒性能,附件大小,附件抗拉強力,附件的銳利邊緣和,繩帶要求
六、樣品要求
2件成衣
七、檢測周期
4-5個工作日
八、織物的要求
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的面料、里料和附件所用織物應符合GB 18401中對應安全技術類別的要求以及表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