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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氣氣浮法(溶解空氣氣浮法)。 該法在青銅氣液混合泵內使氣體和液體充分混合一定壓力下使空氣溶解于水并達到飽和狀態(tài),而后達到氣浮作用。根據氣泡析出于水時所處的壓力情況,溶氣氣浮法又分壓力溶氣氣浮法和溶氣真空氣浮法兩種。只有特殊情況下,才使用溶氣真空氣浮法。例如:當介質在一定壓力的情況下,容易產生危險和變性等等情況時,才使用真空氣浮機。因此,必須選擇適宜的表面活性劑添加量,才能既保證氣泡的穩(wěn)定性,又能保證良好的氣浮效果。
氣浮法處理工藝必須滿足下列基本條件才能完成氣浮處理過程,達到污染物質從水中去除的目的:
1.必須向水中提供足夠量的微小氣泡。
2.必須使廢水中的污染物質能形成懸浮狀態(tài)。
3.必須使氣泡與懸浮物質產生粘附作用。
4.氣泡直徑必須達到一定的尺寸(一般要求20微米以下
工藝流程
原水經絮凝混合由池底中心管流入,水表面的浮渣用撇渣器收集起來,然后排入中央污泥槽,排置相匹配的污泥裝置,沉于池底的污泥由刮板收集至排泥槽排出,清水由中央集水機構收集排出。
凝絮好的原水是指在原水中加入絮凝藥劑PAC或PAM(PAC為400-1000mg/I,PAM為PAC的1/5左右),經10-15分鐘的有效地絮凝反應,形成的原水。具體藥量及絮凝時間,絮凝效果須由實驗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