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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光伸縮路錐批發(fā)來電咨詢“本信息長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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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0-07-24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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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C路錐】

名 稱:PVC路錐

材 料:99%環(huán)保改良性PVC

高 度:70CM

重 量:2.3KG、3.2KG、4.5KG

底部尺寸:37cm×37cm

顏 色:中國紅、熒光橙(可根據客人要求顏色定制)

采用全新材料99%環(huán)保改良性PVC,一體式設計,低,色牢性強,具有良好的柔韌性并耐曬耐低溫。區(qū)分破壞交通設施罪與上述一般行為的關鍵在于,破壞交通設備的行為是否足以使交通工具發(fā)生傾覆、毀壞危險,是否危害交通運輸安全。白天高可視熒光紅和夜晚高亮高強膜使路錐更明顯更安全。同時良好的耐候性使得其在-30到65度之間不開裂、不變形,防紫外線。180度可扭曲踩壓,觸地后恢復原狀不超過20秒,良好的柔韌性能不怕任何車輛碾壓和撞擊。


(一)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破壞的對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關系交通運輸安全的交通設備。

所謂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設施,是指交通設施已經交付使用或者處于正在使在這些交通設施上行駛或者要根據其打出的信號指示行駛,也就是說,這些交通設施與交通運輸安全有著直接聯(lián)系,如果對這些交通設施進行破壞,就會直接造成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發(fā)生傾覆、毀壞危險,危害公共安全。為緩解軌道交通建設資金的困境,政府已大力號召外資和民營企業(yè)進入軌道交通建設領域。反之,破壞那些雖然也是交通設施,但不直接關系交通運輸安全的交通設施,則不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如破壞火車站的候車室、長途汽車站的貨倉、機場的候機室等,因其不直接關系行車、行船、飛行的安全,故不能成為本罪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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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實生活中來看,對交通設施的對象范圍可以具體分為以下五種:一是正在使用的鐵路干線方法破壞軌道、橋梁、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志,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航只、航空器發(fā)生傾覆、毀壞危險的行為。5.公路反射鏡設于彎道和半徑小可能發(fā)生事故的地段,如視線不良的交叉路口和道口等地均應設反射鏡。所謂破壞,包括對交通設備的毀壞和使交通設備喪失正常功能。例如,破壞海上的燈塔或航標,即可以將燈塔的發(fā)光設備砸毀,也可以故意挪動航標的位置,使之失去正常指示功能,從而導致航船發(fā)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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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

(一)破壞交通設施罪與罪的界限在實踐中,出于不法占有的目的,交通設施(如鐵軌上的枕木,偷割使用中的鐵路專用電纜,從保障交通運輸安全的電氣設備上偷拆電子元件等),從而嚴重危害交通運輸安全的,與罪容易混淆。8.停車場停車場是停車和旅客上下車的場所,有停車區(qū)域及車道兩部分,車道與匝道等的連接路相接,將汽車導入停車區(qū)域的同時,并留有停車時掉頭或倒車所必須的場地。兩者雖然都是以不法占有為目的,秘密財物,但前者的界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0條第8項的規(guī)定,破壞交通設備的一般行為是指在鐵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壩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礙物,損毀、移動指示標志,可能影響交通運輸安全,尚不夠處罰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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