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盡管在臨死前始終沒有見到“持久的燈光”,但彼德羅夫發(fā)現(xiàn)了“電弧”———“如果把兩根炭棒彼此接近,那么在它們中間就出現(xiàn)了非常明亮的白色光或白色火焰,這就使炭棒很快地或者慢慢地燃燒掉,并且可以完全照亮黑暗的大房間。到1940年以后,汽車前面也裝有轉向信號燈了,而且信號開關具有隨時調節(jié)的功能?!边@是關于電氣照明的更早言論。電弧的發(fā)現(xiàn),標志著人類在由電到光的轉化過程中邁出了具有決定性意義的一步。
這種辦法花費較低,但是效果有限。將50W的大燈換成100W,亮度并不會簡單的增加一倍,而只增加一點點。但是彼德羅夫的熱情并沒有被眾人的冷嘲所打擊,因為在不久前,美國物理學家富蘭克林用放風箏的方法引出火花一事讓他受到啟發(fā):電池組兩端在被導線連接時所產生的電火花,能不能變成持久的燈光,以供照明之用。由于電路與使用100W的燈泡不匹配,引起線路的損耗相應增加,大燈兩端的電壓將下降,導致線路負荷增大,埋下事故隱患。結論:改裝簡單,花費低,效果差,不安全,不推薦。增光線是在大燈與電瓶之間引入兩條可由繼電器控制通斷的較粗的電線,其增光原理就是降低線路的電壓損失,使實際電瓶電壓加到大燈兩端的電壓基本接近,所以略微有增光效果,但大燈亮度隨發(fā)動機轉速變化而變化,對于線路老化的車子效果較為明顯。結論:改較簡單,花費較低,效果一般,安全,推薦。
反射鏡的作用是很大限度地將燈泡發(fā)出的光線聚合成強光束,以增加照射距離。反射鏡的表面形狀呈旋轉拋物面,一般由0.6~0.8mm的薄鋼板沖壓而成或由玻璃、塑料制成。1898年,哥倫比亞號電動汽車把電用于前燈和尾燈,這樣車燈就誕生了。其內表面鍍銀、鋁或鍍鉻,然后拋光處理;燈絲位于反射鏡的焦點處,其大部分光線經(jīng)反射后,成為平行光束射向遠方。無反射鏡的燈泡,其光度只能照清周圍6m左右的距離,而經(jīng)反射鏡反射后的平行光束可照清遠方100m以上的距離。經(jīng)反射鏡后,尚有少量的散射光線,其中向上的完全無用,向側方和下方的光線則有助于照明5~10m的路面和路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