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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理賠糾紛的快速解決途徑
壽險理賠糾紛的快速解決途徑 一、雙方協商 受益人和保險公司針對出現的爭議直接溝通商量,友好協商,消除分歧,盡量達到一致意見,自行解決有關保險理賠中存在爭議的地方。這種方法更加方便,節(jié)省時間,能夠圓滿。 二、第三方仲裁 由仲裁機構的工作人員對保險公司和受益人雙方存在的爭議和糾紛進行調解,并做出裁決,申請仲裁建立在發(fā)生爭議的雙方都同意的基礎上。仲裁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執(zhí)行,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另外一方可以根據有關規(guī)定向申請仲裁裁決。此外,仲裁沒有第二次機會,實行“一裁終局”制度。 三、法律 保險理賠爭議屬于民事,如果保險公司和受益人無法通過協商和仲裁獲得一致意見,可以通過法律解決問題。我國對保險理賠爭議實行兩審終審制,存在異議者可申請再審,但如果已經出具終審,則書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zhí)行,否則由強制執(zhí)行。如果當事人仍然存在爭議,可以通過申訴和抗訴程序表達爭議。
有病沒如實告知三年后能理賠嗎
有病沒如實告知三年后能理賠嗎 不如實告知具體看客戶的現在所患疾病跟之前是否是同一類別的疾病。如果現在所患大病與沒如實告知的疾病無關,且是兩年后新發(fā)的,可以理賠。如果你現在所患大病與你未如實告知疾病有關系,且在兩年期間還過,任何公司不會理賠。 ,不如實告知分很多種,帶病投保,有過理賠史,還是其他方面,常見的就是帶病投保,這種具體看客戶的現在所患疾病跟之前是否是同一類別的疾病。 第二,你現在所患大病與沒如實告知的疾病無關,且是兩年后新發(fā)的,可以理賠。 第三,你現在所患大病與你未如實告知疾病有關系,且在兩年期間還過,任何公司不會理賠。
人身意外保險理賠的流程是什么
人身意外保險理賠的流程是什么 1、認清權益仔細閱讀保險條款,確切了解保障事項:保險的有效期限、保險責任、保險免除責任和保險金給付辦法。 2、被保險人發(fā)生意外事故時,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一般為出險后7天內),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可電話報案或直接到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應將事故情況登錄備案。投保人在報案時應說明;被保險人姓名、號碼(或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投保險種、保險金額、保險期限、保險碼;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原因及損害狀況,被保險人現狀;報案人的聯絡方法。 3、提供上述內容后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將告訴您索賠應該提供的證明材料名稱及件數。然后注意收集所需的證明材料,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人壽保險為5年,健康險和意外險為2年)由索賠權利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也可以由索賠權利人委托其代理人辦理索賠。代理人需出具索賠權利人的委托書和明以及代理人本人的明。 4、注意給付時限:理賠部人員收到索賠申請書并點收齊全所需的證明材料后即可進入核實事故辦理給付的過程。對于事實清楚、證明材料充分、保險責任明確的申請件,一般在證明收集齊全后,保險公司應于規(guī)定的時間內給付。 5、領取賠償金,為了投保人的方便給付方式可選擇現金給付、現金支票、轉帳支票和銀行匯款等方式。投保人要求銀行匯款時,應簽定同意委托銀行劃賬合同書。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領取保險金時需提供本人明。委托他人領取時,領取人需提供被保險或受益人的委托書、明和領取人明。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時,領取人必須是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在領取以前要簽署書面保證,保證由領款人通知到其他順序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