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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說明書屬于一種專利文件,是指含有扉頁、權利要求書、說明書等組成部分的用以描述發(fā)明創(chuàng)造內容和限定專利保護范圍的一種官i方文件或其出版物。
專利說明書中的扉頁是揭示每件專利的基本信息的文件部分。扉頁揭示的基本專利信息包括:專利申請的時間、申請的號碼、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發(fā)明人、發(fā)明創(chuàng)造名稱、發(fā)明創(chuàng)造簡要介紹及主圖(機械圖、電路圖、化學結構式等——如果有的話)、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分類號、公布或授權的時間、文獻號、出版專利文件的國家機構等。
權利要求書是專利文件中限定專利保護范圍的文件部分。權利要求書中至少有一項獨立權利要求,還可以有從屬權利要求。
說明書是清楚完整地描述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技術內容的文件部分,附圖則用于對說明書文字部分的補充。各國對說明書中發(fā)明描述的規(guī)定大體相同,以中國專利說明書為例,說明書部分包括:技術領域,背景技術,發(fā)明內容,附圖說明,實施例等。
有些機構出版的專利說明書還附有檢索報告。檢索報告是專利審查員通過對專利申請所涉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進行現(xiàn)有技術檢索,找到可進行專利性對比的文件,向專利申請人及公眾展示檢索結果的一種文件。附有檢索報告的專利文件均為申請公布說明書,即未經審查尚未授予專利權的專利文件。檢索報告以表格式報告書的形式出版。
專利權的性質主要體現(xiàn)在三個方面:
??排他性
??也稱獨占性或專有性。專利權人對其擁有的專利權享有獨占或排他的權利,未經其許可或者出現(xiàn)法律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則即構成侵權。這是專利權(知識產權)最重要的法律特點之一。
??時間性
??指法律對專利權所有人的保護不是無期限的,而有限制,超過這一時間限制則不再予以保護,專利權隨即成為人類共同財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地域性
??指任何一項專利權,只有依一定地域內的法律才得以產生并在該地域內受到法律保護。這也是區(qū)別于有形財產的另一個重要法律特征。根據該特征,依一國法律取得的 專利權只在該國領域內受到法律保護,而在其它國家則不受該國家的法律保護,除非兩國之間有雙邊的專利(知識產權)保護協(xié)定,或共同參加了有關保護專利(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
利益兼顧原則
從法經濟學的角度看,法及法所保護的權利都是具有效益的。就同一法律規(guī)則而言,法學家維護的是“公正”,經濟學家維護的是“效益”。當兩項權利發(fā)生沖突時,單純從公正性考慮往往會不利于有關客體的效益最i大化;反之,簡單地從經濟效益角度考慮,又會導致社會的畸變,誤入法律虛無主義的泥潭。因此,有關執(zhí)i法人員和沖突當事人雙方,要考慮在維護法律公正性的前提下,使權利客體綜合效益最i大化。
專利證書副本
一項專利有多個專利權人,辦理專利登記手續(xù)后,國家知i識產權局只向第1專利權人頒發(fā)一份專利證書,其他共同權利人需要專利證書的,可以請求國家知i識產權局出具專利證書副本。對同一專利權出具的專利證書副本數(shù)目不能超過頒發(fā)證書時共同權利人的總數(shù)。
1、請求辦理的條件:
辦理專利證書副本的請求人只能是頒發(fā)證書時的共同專利權人,不能是第1專利權人。
(1)不再出具專利證書副本的情況
①專利權終止后;
②頒發(fā)專利證書后,因專利權轉移發(fā)生專利權人變更的,不再向新專利權人或者新增專利權人出具專利證書副本;
(2)可更換專利證書的情況
①專利權權屬糾紛經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調解或者人民法i院調解或者判決后,專利權歸還專利所有人的,在調解或者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后,當事人可以在辦理變更專利權人手續(xù)合格后,請求更換專利證書;
②2006年7月1日之后頒發(fā)的專利證書如有損壞,專利權人可以退回損壞證書,請求更換專利證書;
③專利證書中存在打印錯誤,專利權人可以退回證書,請求更換專利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