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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固設計原則
既有建筑抗震加固的設計原則應符合下列要求:
(1)加固方案應根據(jù)抗震鑒定結果經(jīng)綜合分析后確定,分別采用房屋整體加固、區(qū)段加固或構件加固,加強整體性、改善構件的受力狀況、提高綜合抗震能力;
(2)加固或新增構件的布置,應消除或減少不利因素,防止局部加強導致結構剛度或強度突變;
(3)新增構件與原有構件之間應有可靠連接;新增的抗震墻、柱等豎向構件應有可靠的基礎;
(4)加固所用材料類型與原結構相同時,其強度等級不應低于原結構材料的實際強度等級;
(5)加固設計應注重節(jié)點連接構造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