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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工程中,錨桿支護主要是充當巖土主動加固和穩(wěn)定的作用,一般來說會聯(lián)合其他支護結構形式使用。具體而言就是錨桿的一端錨入土(巖)體中,而另一端則與其他各種形式的支護結構相連,其起到穩(wěn)定功能的途徑是通過桿體的受拉作用,結合深部土層對桿體表面的摩擦作用來實現(xiàn)的。由于錨桿具有適應性強的鮮明特點,所以在一般情況下不會受基坑深度的限制,所以可以靈活使用,能夠和多種其他支護綜合使用,常見的使用方式有地下連續(xù)墻一錨桿支護體系、排樁一錨桿支護體系、土釘一錨桿支護體系等。
砂漿錨桿鉆孔直徑應比錨桿直徑大15mm,過小則桿體難于插入,過大則砂漿在桿體插入時易流出,造成砂漿不飽滿,使錨桿與孔壁粘結不實,降低固結力、搞拔力,甚至出現(xiàn)桿體活動,失去錨桿作用。因此鉆孔直徑未達到要求的應返工。注漿時注漿管應距孔底5-10cm處開始注漿,并隨水泥漿的流入緩慢均勻地拔出,以防水泥漿不連續(xù)不飽滿,其它各類錨桿要確保其錨頭、托板、螺母、藥卷功能有用。
同時錨桿的預張拉給坑壁內部穩(wěn)定土層與壁面間可能失穩(wěn)的土體施加了預應力,使土體的壓應力增加,一是增加或保持了土層的抗剪強度指標c和φ,或者使土層不至于過分松動而使其抗剪強度指標降低;二是可能失穩(wěn)區(qū)內土層壓力增加,增大了土層內潛在滑面的法向應力,從而提高了其抗剪強度。土層錨桿支護技術的發(fā)展概況土層錨桿是從巖石錨桿(50年代前提出)于1958年引入到土體工程中的。60年代為集累資料和研究與應用階段;70年代該技術基本成熟;80年代以后不斷擴大應用范圍和領域,理論及技術進一步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