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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三)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并符合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之一的,“簡答題”依據問題中的設問進行簡要回答。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如下:.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第十二條,
部129號令15年開始已經明確提到了對消防工程師的審查,且廣東省2016年6月12日在廣東省消防網上明確公示強制執(zhí)行部129號令。審查內容如下: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設立技術負責人,對本機構的消防技術服務實施質量監(jiān)督管理。技術負責人應當具備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一級資質、二級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技術負責人應當具備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
一、課程項目:
消防理論知識培訓、消防技能培訓、消防走火實戰(zhàn)學習培訓。
二、培訓目的:
為了更好地做好公司安全工作,讓全體義務消防員掌握一定的消防常識及滅火、
疏散和逃生等技能,提高全員安防意識確保公司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
四、培訓地點:
五、培訓方式:授課講解、案例分析、動作、個人操作。
六、授課人:
七、受訓人員:全體義務消防員。
八、培訓內容:
1、公司周圍及內部環(huán)境的了解。
2、消防理論知識培訓。
3、消防技能培訓。
4、滅火、走火演練培訓。
5、火險處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