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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特性
一般不會燃燒,但長時間暴露在明火及高溫下仍能燃燒。受高熱分解產生有的腐蝕性氣體。與活性金屬粉末(如鎂、鋁等)能發(fā)生反應,引起分解。若遇高熱可發(fā)生劇烈分解,引起容器po裂或炸事故。
燃燒(分解)產物:。
環(huán)境標準/四 編輯
前蘇聯
車間空氣中有害物質的高容許濃度 10mg/m3
前蘇聯(1978) 環(huán)境空氣中高容許濃度 0.06mg/m3 (日均值)
中國
中國(GHZB1-1999) 地表水環(huán)境質量標準(I、II、III類水域) 0.005mg/L
中國(GB8978-1996)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一級:0.1mg/L
二級:0.2mg/L
三級:0.5mg/L
日本
地面水:0.01mg/L
廢水:0.1mg/L
土壤浸出液:0.01mg/L
嗅覺閾濃度:50ppm
處理措施/四
石油類溶劑,如苯、煤油和qi油等都是可燃性溶劑,干洗業(yè)也就成為一種危險行業(yè)。原始的干洗方法是手工用qi油溶劑將衣物浸泡、刷洗、擰干、晾曬、自然揮發(fā),即浪費溶劑,也不安全。
1926年,試制生產出了一種專用于干洗的石油溶劑“Stoddard” (斯托達德),并且開始使用干洗機,在機內清洗、脫液,浪費少了,但易然、易暴的不安全隱患依然嚴重。
三十年代,發(fā)達國家也開始使用三化學溶劑作為干洗溶劑,解決了易然易暴問題,據說六十年代我國也引進過這種溶劑的干洗機。但三脫脂性極強,對纖維的理、化性能有一定的破壞,對設備有較強的腐蝕,其毒性較強,對操作人員也有一定的危害。這期間,干洗也使用過化碳、三氯三氟等,由于這些溶劑有的毒性高,有的被禁用,有的使染料褪色等原因而未能被延續(xù)使用。
在試驗過程中發(fā)現,四在開蓋后未及時用完的情況下,即使密封冷藏保存,也很容易發(fā)生變質。時間越長,變質越嚴重,四的吸光度越大。
因此建議用戶每次測量樣品前,一定先要檢驗四的純度。滿足要求后方可使用。為了扣除試劑間差異對測量結果的影響。建議用戶在樣品量大的情況下,將幾瓶四混合后再使用(根據每次測量樣品需要萃取劑的體積混合,現用現混合,切不可一次混合太多,下次使用時試劑變質,造成浪費),保證試劑空白和樣品測量用四為同一批試劑。配制的標準樣品以及質控樣也應當遵循現配現用的原則。四遇水會緩慢分解成三***和鹽酸,因此建議用戶在萃取完水樣后,盡快分析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