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wǎng)!
全國咨詢熱線:13529285856

江干區(qū)刑事法律律師打官司歡迎來電「北鼎律師事務所」

【廣告】

發(fā)布時間:2021-10-26 08:24  
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以下四種情形可以:(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的。實踐中,部分地區(qū)的司法機關要求當事人必須取得被害人諒解,才愿意為其辦理取保。有的則要求必須是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的案件,才允許取保。對于性犯罪案件、同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全部歸案的案件,在辦案機關所在地沒有固定住所的案件,取保存在一定難度。辦理取保必須提供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并隨傳隨到。如果嚴重違反期間的規(guī)定,將會被取消,重新關押。同時需要注意的是,被取保并不意味著已經(jīng)“案結事了”,仍然要面臨刑事審判。


人民檢察院在刑事訴訟中的基本職責是立案偵查直接受理的案件、批準或者決定逮捕、審查起訴和提起公訴、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jiān)督。

人民法院負責對刑事案件進行審判。

公an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進行xing事訴訟,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zhí)行法律。

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jiān)督中發(fā)現(xiàn)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fa拘禁、刑訊逼供、非fa搜查等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于公an機關管轄的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jīng)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什么是刑事?

刑事訴訟中的是刑事案件中常見的臨時性的強制措施,是機關直接受理的普通刑事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普通公民)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采取刑事要具備什么條件?

刑事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的對象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正在預備犯罪或實行犯罪以及犯罪實施完畢后及時被發(fā)掘的犯罪,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jù)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行業(yè)推薦